市场动态-2021年营销人员激励政策专项调研报告震撼出炉

来源:太和顾问 作者:太和顾问 日期:2021/8/13

太和独家: 2021 年营销人员激励政策专项调研报告 震撼出炉

(文内可免费获取《2021年营销人员激励政策专项调研报告》)

营销人员的业务能力素质直接影响这企业的业绩情况,公平、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才能有效地引导他们的行为,真正实现激烈员工提升工作业绩的目的。怎样为业务一线的营销人员制定激励政策是企业 HR的一大难题。

 鉴于此,太和顾问发起了《2021年营销人员激励政策专项调研报告》,希望能够为企业提供实时的市场实践信息参考。本报告为共收集问卷198份,其中有效问卷195份,问卷有效率约为98.48%。

 

此次参与调研的企业以民营企业为主,发展阶段覆盖了初创期、发展期、成熟期以及持续发展期。

 

 

据太和顾问此次调研的结果显示,约 37%的参调企业业绩完成率为60%以下。其中,能源&化工&环保行业、物流行业业绩完成情况较好,企业业绩完成率均高于100%,物流行业参调企业业绩完成率均为80%——100%;教育行业业绩完成情况不容乐观,参调企业业绩完成率均为六成以下。

 

 

 

企业针对薪酬体系进行科学、严谨的设计工作时,需要首先根据岗位职级 /层级、岗位类型等因素对岗位价值进行评估与匹配,从而实现和市场岗位进行精准对标,实现岗位的可比性。其次,根据与市场薪酬的对比,明确自身定位、确定适合自家的薪资薪档表。最后,根据在岗人员的业绩表现、能力素质、工作年限等综合评分,确定员工的薪资档位。根据参调企业的调研结果可以看出, 75.76% 的企业以业绩表现作为营销类人员定基薪的关键因素, 71.21% 的企业以职级/层级作为营销人员定基薪的关键因素。

 

 

根据参调企业数据分析,销售部门整体固浮比约为6:4,其中销售专员固浮比为 5:5 ;销售部门各岗位浮动薪酬中佣金占比最高,可以有效提高销售人员工作积极性以及企业销售业绩。

 

 

 

科学合理的绩效薪酬体系可以很大程度提升员工工作积极性,激发人才潜能,推动组织可持续发展。根据参调企业数据分析,超 6成企业存在激励性不足导致营销人员积极性不高的问题。其次,营销人员稳定性也是不可或缺的原因。

 

 

 

根据参调企业数据分析,超7成企业试用期营销类人员激励政策与正式员工一致;超半数企业试用期营销类人员考核结果应用于转正后薪酬及提前转正,以激励员工积极性。

 

 

根据参调企业数据分析,超半数企业没有明确的团队销售业绩分配政策;超6成企业在一个销售交易中有多名员工共同参与时,业绩分配总额等于100%

 

以上数据来源均出自本次《2021年营销人员激励政策专项调研报告》, 由于本次报告数据内容庞大,在此无法一一详解,更多企业应届毕业生的数据尽在《2021年营销人员激励政策专项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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