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不止为住房圆梦

来源:太和顾问 作者:太和顾问 日期:2021/11/19

房产税新增试点城市,手握七八处一二线城市房产的人,曾经是令人艳羡的对象,如今也要考虑好房产税带来的压力了。而大多数在大城市奋斗的年轻人,仍然在为自己的首套房而奋斗,在购房时遇到的关于“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时,才反应过来,工资条上的住房公积金,原来也不是毫无用处的。

一、五险一金里的公积金

作为“五险一金”中的一金,主要是由职工个人缴存和所在单位缴存这两部分构成的。一般来说,单位公积金缴存的数额等同于职工本人缴存的数额。所以,不要再为自己过高的公积金压缩了自己的生活质量,自己缴存的数额越高,单位缴存的也越高,公积金账户的钱也就越多。

作为最基础的薪酬福利制度,五险一金是每个职工都拥有的权利,也是每家企业所需要承担的义务,但是对于有些小公司来说,“一金”是经常逃避掉的。

以“到手工资高”为由,免除缴存公积金

以“无买房需求”为由,避开缴存公积金

以“住房补贴、提供宿舍”为由,拒绝缴存公积金

公积金存在的意义,不仅仅是减少每个人的到手工资,或者是可以从公司拿到同自己所缴金额的等额资金,更重要的是可以为今后买房、租房、装修等相关事项提供了一层牢固的保障。所以,千万不要为了眼前稍高的到手工资,而放弃更重要的未来保障。

二、发展中的公积金

为了保证职工的住房权益,自1991年公积金在我国出现后,历经了十几轮改革和调整,不停适应经济发展情况,为职工提供更便捷更合理的公积金制度:

1991年5月,上海市在借鉴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Central Provident Fund)经验基础上,结合自身情况,率先建立了中国特色的住房公积金制度。 1992年,北京、天津、南京、武汉等城市相继试行符合本地实际的住房公积金制度。

1993年,已有131个城市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全国地级城市的60%。

1994年7月,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4]43号),住房公积金制度由此正式在全国范围推广实行。

1994年11月,财政部、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中国人民银行等制定了有关公积金的首部全国性法规——《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暂行规定》(财综字[1994]126号)

1997年9月,十五大报告中第一次把住房公积金写入,强调“建立城镇住房公积金,加快改革住房制度”

1999年4月,国务院以第262号令发布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标志着住房公积金制度正式进入了规范化和法治化时代。

2002年3月,国务院以第350号令对《条例》进行首次修订,之后住房公积金的基本体制架构一直稳定至今。

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监管机制”。

2015年11月,国务院法制办就《条例(修订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

2019年3月,国务院以第710号令公布《条例》部分条款的修改内容,但此次修订的幅度较小。

面对政府为居民提供更好的住房环境而做出的努力,了解和捍卫自己的公积金权利,也是负责的一种体现,更要使用好公积金这一笔资金。

三、公积金,生活的保障

住房公积金,顾名思义,是用于住房相关事项的一项资金。一般来说,住房公积金是用于住房贷款、装修等用途的,但是经过几次改革,对于取出公积金的资格要求越来越宽泛:

1、购房;购房时可以提取公积金,根据不同的贷款方式,公积金将用于首付、本息等不同用途。

2、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农村集体土地建造、翻建、装修房子时,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3、租房;可以申请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4、给子女购房;商业贷款或组合贷款购房时,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5、全部提取;满足相关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提供证明材料,一次性提取全部公积金。

6、低保或特困;职工被认定纳入低保或者特困的救助范围后,本人和配偶可以提取公积金。

7、重症医疗;家庭成员或本人在患有重大疾病时,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的取出范围的放宽,提高了居民对公积金的关注度和认可度。而对企业而言,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尤其是缴存公积金,是对员工最基本的权利的保障,也是企业最基础的薪酬福利制度。

除了最基本的住房公积金,很多企业也为员工提供了更多元化的住房福利,尤其会定期根据员工满意度以及企业发展情况,随时对薪酬福利制度进行调整,以吸引和保留人才。